,但陆争目的明确,他要我爱他。
喜欢都不行。
我必须肝脑涂地,必须奋不顾身,必须逆风而上直至魂飞魄散。
看啊。
多野蛮。
我对他,可是多看一眼都嫌烦。
终于终于,在陆争的耳濡目染之下,我也学会了口蜜腹剑。
心里我在嚼他的骨,嘴上却跟他说:“可以啊,但你要乖。”
但你要乖。
多奇怪。
不知何时起我们二人将身份互关,眼睛看他还是那个狂妄的少年,却在无声之间,被爱将脊梁压弯。
只是这个时候不明白。
当局者迷。
我们二人都不明白。
也多亏了身在局中,大雾眯眼,少了许多纠缠,白讨一份清闲。
非我心狠,一直到我死我都在说,对于陆争,我爱不起来。
想来想去,一段孽缘。
难圆。
可能是觉得失态,那日之后我和陆争许久不曾再见,平日里碰见了,也只是碰见。
真像是陌生人一般。
陆争送给我,又叫我送给莫青瑜的项链被我偷了回来。
有一日带着,出现在莫青瑜的面前,她看了惊讶,迟疑着问:“青稞,你怎么带我的项链。”
“啊?什么你的项链?”我摸摸脖子,装作不懂的问。
莫青瑜叫我高得一头雾水,放下手中的事过来与我争辩。
她说你忘了吗,你送我的啊。
我说姐姐你记错了吧,我送你的项链是银色,我这条分明是金色的啊。
不相信,我就叫她自己去房间里看,打开首饰盒,里面果真有一条银色的短链。
我笑一笑,拿起来替她戴好:“喜欢金色,我再送你一条就是,下次可别弄混了。”
事实摆在眼前,她就是不信也要相信,堵住满腹狐疑,换成没底气的追问:“是我记错了吗?我记得就是金色的啊。”
“你问李姐,我送你项链时,李姐还夸银色的好看。”
说完话我就给人叫过来,再不允莫青瑜争辩。
那女人和我一样,有一身细长的伤疤,她抽空过来,说大小姐你忘了,银色的好看。
是啊,姐姐银色的好看…
姐姐,相信我。
我是不会骗你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