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和额乐吃完后去结了账,准备要走的时候,路过周安吉身边,从兜里把刚刚那条狼牙项链掏出来,搁在了周安吉面前:“送你了。”
说完便大步朝门口走过去,留给周安吉一个挥着手的背影。
后来周安吉时常想起这件事还觉得蛮可笑的。
自己平白无故捡了条项链,到最后也没归还到失主手里,还白蹭了人家一顿饭。
不过这条项链很漂亮,周安吉很喜欢,所以一直好好地收着。
项链的主体是颗弯弯的狼牙,是哺乳动物身上最坚硬的部分,狼牙的两端镶着银,再用一根细线串起来。
周安吉上网查了查,狼牙项链象征着勇敢、坚强,可以辟邪保平安。
又看到网上说,狼牙项链一般是蒙古族人爱佩戴的饰品。
再后来,蒙古族这几个字就一直浅浅地印刻在了周安吉的心里。
以至于在四年后,他终于下定决心要从北京逃出来的时候,也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这个民族扎根的地方。
此时在白云鄂博的病房里,周安吉还像刚刚一样被苏和额乐搂着躺在床上。
电视里的电影还没放完,不过两人此时也没什么心思去看。
头顶的灯被打开了一盏,正好照着躺在苏和额乐手掌中心的狼牙上。
狼牙项链的两任主人一直都很喜欢它,时常拿在手里摩挲,以至于这颗洁白的狼牙在白炽灯的照射下,泛起了一点亮晶晶的光。
“你知不知道我是因为它才来的内蒙古?”周安吉指着他手里的项链,说道。
“来找我?”苏和额乐问。
周安吉笑着摇摇头:“如果是为了找你的话,也不用等这四年了。况且内蒙古这么大,找一个人哪儿这么容易。”
苏和额乐想来也不是因为这个。
就凭当时两人那一两个小时的交集,时间久了之后连对方的容貌都早已经淡忘了,不然周安吉也不会等到此时此刻才知道,他和阿乐曾在北京时就有过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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