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时候,看都没看秦牧一眼。
等到他走了,裴臣附身,在秦牧的耳边说道:“你前日在巷子口喝醉的时候还和别人说,别小看你是个乞丐,哪怕是相府的千金,也不是你玩弄的一条狗我虽然不知道,你是哪里来的勇气,敢说这种大话,不过,现在看来,连你口中的一只狗都不要你了,你岂不是,连狗都不如?”
“你!”秦牧咬着牙:“你以为你被她带回去就有什么好下场么?”
“好不好的,看你这么生气,也值得了!”
裴臣懒懒散散的跟着她回到府上。
陆明琅根本就不是秦牧所说的那样,她对他好的要命,不仅让人给他定制了衣裳,还特意给他和他的兄弟安排了寝卧,就靠在一起,左右屋的距离,她说连他的兄弟都安顿好,就真的安顿好了。
晚上躺在床上睡不着的时候裴臣想着陆明琅的样子。
和秦牧那种家境落魄才沦落街头的人不同,裴臣打一出身,就是一个下贱胚子,用别人的话说,他天生就是一条贱命,娘亲在妓院里面生下了他,就连接客都是让他躲在衣柜里面的,他那个时候不懂,躲在衣柜里面偷偷的看着,看着那些满身肥肉的男人,是怎么的压着他的娘亲做着这种事情。
他看不懂,但是他觉得恶心。
不是恶心他娘亲,是恶心那些事情,他觉得好脏,好恶心,以至于哪怕是成年了,身边的兄弟们全都开了荤了,他都没有碰过女人,因为他每次想到那些事情,就会想到自己娘亲被人压在身下的场景,他就开始反胃,恶心。
所以他从小就知道,自己的娘亲是个什么货色,他自己又是一个什么货色。
他无所谓这些事情,在他看来,能活着,就已经是上上签了。
这也是他厌恶秦牧的原因,秦牧打从认识他们以来,就把厌恶写在了脸上了,他看不起他们,他无所谓,反正,这个世界上也没多少人看得起他,但是,他秦牧算个什么东西,他一边靠着大伙儿的救济,吃着大家的,用着大家的,还嫌弃大家,那他就不能忍了。
他要真那么清高,他滚蛋啊!
要饭的还嫌饭馊?
裴臣想到这里,又忍不住的飘到了陆明琅身上,他见过形形色色的女人,或谄媚,或清冷,或高傲,却没有一个如陆明琅这样鲜活,对,就是鲜活。
她生的好看,是他见过的最
好看的,但好看真的不至于入了他的眼。
真正让他忍不住惦记的是她那双眼睛,她眼睛里面写满了欲望,不是对金钱的欲望,是对自己的欲望。
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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