份待在他身边,居然还敢对他生出如此越轨悖徳、有违人伦的禁忌畸恋。
但对我来说,在做出越界行为时,后果已经不重要了。
反正陈启不会真的把我赶出去,因为心软,是他的致命弱点。
况且,他只有我,我们相依为命,不是吗。
他那早该堕下地狱的父亲和我那贪心不足的母亲,在一阵刺耳急刹声中,在震荡爆鸣下,在漫天火光里,悲哀地为他们此生犯下的错献祭。
大火肆掠,将他们烧得尸骨无存,那些荒诞的,流俗的,可笑的浪子妓女往事一并湮没,再无人知晓。
值得一提的是,幸亏陈老狗早就立下遗嘱,陈氏全部资产皆由他唯一的长子陈启继承,不至于让陈启将我视作觊觎家产的敌人。
而我作为额外赠送的附加遗产,就算他不要,也该归他继承。
沦为他的私有物,我求之不得。
陈启,他不能不要我。
遗嘱里写的。
陈老狗下葬那天,阴雨绵绵。
二十一岁的陈启站在墓前,亲口承诺,他不会丢下我。
天知道,在哥说出这句话的那一刻,我想遍了十六年来经历的所有极其痛苦的事情,才勉强压下唇角。
他脸上或许是雨水,或许是泪水,狼狈地淋湿一片,却让我疯狂滋生出想要将他摁在坟前狠操的龌蹉欲念。
陈启,实在太可爱、太诱人了,我暗暗想道,他终于是我一个人的了。
我费尽苦心地维持面上沉痛哀悼的神色,站在旁侧低头默哀,实则早已在心里拍掌叫好,无不痛快地想,埋葬在眼前这座坟墓里的陈老狗,可真是死得好,死得好极了。
他不死,我怎么能够彻底独享陈启呢?
他一死,这世上流着相同血液的只剩下我和陈启两个人。
实不相瞒。
能成为陈启唯一的家人。
我感到十分荣幸。
陈启怎么想呢?他会觉得苦扰吧。
从二十一岁到二十六岁,从十六岁到二十一岁,五年。
明明厌恶至极
,他却从不曾亏待我,让我彻底深陷于私欲膨胀的梦境中无法自拔。
我陪他演绎了整整五年的兄友弟恭,或许更久,我已经记不清自己对他的感情是如何变质又如何愈演愈烈,直到演变成泛滥成灾的爱欲和病态的独占欲。
我不想再演下去。
我决定捅破这层残旧落灰的窗户纸。
所以,我努力地靠近他,抱他,亲吻他,他只觉得恶心吗?
走廊的灯灭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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