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道天然屏障,将他与外界分隔开。他的美让人感觉总是有距离感,那么遥远,只适合远远观望。即使这刻如此靠近,依然无法触碰。
老板从账本里抬起头,见客人都不吃饭了,便也绕过柜台出来看。
“这到底是怎么回去,大家怎么都不吃了?来来来,继续吃、继续吃。”
“就是啊,有什么好看的,不就兔子而已,回去继续吃饭。”
清月这家伙就是天生存在感强,走到哪里都有人注意,我头大地走过去拍他肩膀,“这哪儿弄来的?”努努嘴,指指那只将死的兔子,估计也活不长了。清月淡笑,“路边捡的。”
“路边捡的?你几时捡的?”确切说是,你几时出门的?都这个样子了还到处乱跑,就不怕给人理得连骨头都不剩。
憋闷的话没有出口,却写在了脸上。清月只道:“屋里太闷了,出来透透气。”
不知为何,这些天清月的脸色比之前红润多了,眸子也比先前亮多了。起初我还沾沾自喜以为是猪血的功效,却发现他根本不怎么吃,反倒清晨起来,我常看到兔子的食碗里有残余的血迹。
“准备休息了吗?”早晨起来,我向清月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,不知何时起,我已不习惯在他名字前加个主人,他也似乎默许,第一次觉得我这个玩具还是有一点权利的。
“既然这样就不打扰你了。”我退出去,扣上门,里面没了动静,我始终有些不放心,在门口徘徊一会儿,忍不住从缝隙里偷窥进去,只见那只兔子跳到清月脚边,他把它抱起来放在膝盖上,望着红宝石般的眼眸,幽幽地道:“原来你喜欢喝人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