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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绣笑着再补充一句,“都来尝一尝吧。”
趁着刚上桌的鲜活劲,撕下金黄酥烂的皮,露出里头嫩生生的白肉。
宋长史自己先连皮撕了条腿。起初用红木筷子怎么也夹不住,又不好劳烦林小娘子给他换一双。
吃饭不会用筷子,多矫情啊。他思考片刻,撸起袖子,用手直接擒住鸡大腿。
刘长史指着他摇摇头,又对林绣笑,“你说这人,哎。”
林绣无奈地勾起嘴角。
趁他们编排自己的功夫,宋正甫已经解决掉一只鸡大腿。
皮酥骨烂,轻轻一抿就要在舌尖化开。先炸后卤,体型缩小不少,由此说来自己吃的并不多,还得再来点。他又伸出手去,这次撕下条翅膀。
刘长史深吸口气,香味眼看就要溢出盘子,说多了都是口水。
吵吵嚷嚷声突然静下来。
林绣问着味道如何,宋长史并不说话,只是又夹起一大块肉,这才神情餍足道,“好嫩!”
外皮麻辣味极重,可就是没掩盖掉肉味。
让人不由击节的、最纯真的、始自原始的肉味。
就像形容生蚝与蛤蜊是海水的淡咸,这鸡肉,简直是集天地精华于一身的灵鸡。宋正甫吃得激动,就差当场做一篇赋颂鸡。
刘长史光怕被他全吃完,赶忙左右开弓地追赶。吃了一轮,才匀下气慢慢说,“瞧您这吃相。”
见宋正甫不理自己,又搡搡他的胳膊,“看把你噎着。”
“无碍,无碍。”他满嘴油光,腮帮子鼓鼓囊囊。
刘长史很遗憾地摇头,“想必你们晋州那地方不常吃鸡。哪像我们陕地人,天天吃得都腻烦了。”
宋长史把盘子挪到自己身前,“那感情好,本来还想一人一半的。就不劳烦你了。”
刘长史嘴硬,吹胡子瞪眼好一会,还是软下语气,“让我也吃一口。”
庄娴为他俩人满上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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